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拟购买两艘6000吨级船舶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盛船务") 购买两艘6000吨级船舶,每艘1,280万元,两艘合计2,560万元。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船舶的议案》。同意港盛船务将现有的港盛601、港盛802、港盛803三艘船舶通过船舶交易市场分阶段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该三艘船舶的评估作价金额减去评估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至船舶处置日期间的折旧额,即转让价不低于10,628,986.56元。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