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其担保7000万元(如含此笔担保,则累计为该公司担保数量将达到18000万元)。
● 上述担保如实施,则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37800万元,占本公司2009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25%。
● 本次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简介及担保情况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82%的股权。该公司座落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主要经营: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法定代表人:王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386万元, 负债总额为43202万元,资产负债率76.62%。 净资产13184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78030万元,实现净利润2024万元。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因原借款到期,根据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借款7000万元、期限两年。本公司董事会拟为其提供两年期限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盈利能力强,资产状况良好,无偿还债务风险,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三、说明
1、如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 37800万元,占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25%。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担保要求的有关规定。
2、如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