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华威")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京城华威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6,14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40,854,78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2%,其全部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854,788股已分别于2006年11月7日、2007年11月7日、2008年11月7日获得上市流通权,截止2009年2月23日京城华威共减持本公司股份19,714,788股,减持后京城华威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 截至2010年4月28日止,京城华威继续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达3,010,000股, 已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后京城华威仍持有本公司18,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