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航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下午14:00山东烟台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翁继强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徐惠兴副董事长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许立荣董事长主持,大会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中远航运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聘任中远航运2010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73万至83万元,具体金额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酌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中远航运向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9,720万美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子公司)增资9,720万美元,以进一步提升香港子公司实力,充分发挥其融资买造船平台功能,降低买造船成本。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州远洋运输公司七艘多用途船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刊登的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许立荣董事长、徐惠兴副董事长、刘书田副董事长、翁继强董事四位关联董事在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前提交了事前认可书。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中远航运与部分银行签署授信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远航运《公司章程》草案;
章程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远航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0年9月8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会议及现场投票表决方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8日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现场投票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审议承债收购广州远洋运输公司七艘多用途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审议聘任中远航运2010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修订中远航运《公司章程》草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9月3日。截止2010年9月3日下午3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四)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1、符合上述条件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委托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详见附件),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其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如委托股东是法人,须加盖法人印章或有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形式授权的人士签署。
3、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最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及填好的《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到公司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营业执照、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公司投资发展部。
3、登记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达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0)62621396
2、传 真:(020)62621388
3、联系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
4、邮政编码:510600
5、联系人:王健
6、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原第十三条:
远洋运输及沿海运输业,水陆空联运(凭许可证经营);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船舶代理、租赁、买卖、维修及制造;装卸服务;仓储(危险物品除外);提供劳动服务;商品信息服务;通讯设备维修;进出口货物托运及代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含海员,有效期至2014年5月13日止);职业介绍、劳务信息服务、劳动保障事务咨询。
现修改为:
远洋运输及沿海运输业,水陆空联运(凭许可证经营);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船舶代理、租赁、买卖、维修及制造;装卸服务;仓储(危险物品除外);提供劳动服务;商品信息服务;通讯设备维修;进出口货物托运及代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含海员,有效期至2014年5月13日止);职业介绍、劳务信息服务、劳动保障事务咨询;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附件2: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复印、剪裁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