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秘取得任职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月21日聘任季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因季伟先生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暂由董事长刘建文先生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 签于目前季伟先生已取得董秘任职资格证书的情况,公司同意季伟先生正式行使董事会秘书职权,期限自2010年7月26日至2013年1月21日止,同时董事长刘建文先生的代行工作终止。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