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2010 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 年8月25 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0 年7 月30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798,512,209股股增至1,437,321,976股,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8,512,209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7,321,976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98,512,209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37,321,976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所致股份变动办理有关股本变动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具体事宜,故本提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