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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2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决议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议案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因未获得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同意,该项议案未获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0 年 9月 28日上午在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紫丁香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163,954,048 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5.7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恒先生因出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荐,由董事陶佩芬女士主持会议,董事陈永刚先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傅敦汛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
    1、 因《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未获得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同意,该项议案未获通过。
    三、 会议表决结果: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王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163,953,048  1,000       0       99.99%
    2、 《选举陈晓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163,954,048  0        0         100%
    3、《选举李桂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163,954,048     0       0         100%
    4、《选举陶佩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163,954,048 0         0         100%
    5、《选举傅敦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163,954,048    0        0        100%
    6、《选举陈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163,953,048  1,000     0        99.99%
    7、《选举蒋伏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163,954,048     0        0        100%
    8、《选举范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163,954,048   0          0       100%
    9、《选举李心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163,954,048   0          0       100%
    议案二
    1、《选举吴晓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40,900   163,913,148       0       0.02%
    2、《选举王云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63,954,048   40,900     163,913,148     0       0.02%
    四、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南京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和孙宪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为:
    本所认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简历
    2、法律意见书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9.28
    附件 1:董事简历
    王恒,男,62岁,经济学学士、美国路易斯安娜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美国泛太平洋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美国南加州苏浙沪同乡会会长、理事长,现任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票0 股;
    陈晓海,男,42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熊猫集团生产技术装备公司工程师、副总经理,熊猫信息产业公司总经理、江苏软件园副总经理,南京国资集团办公室主任,南京国资投资置业公司总经理,现任南京市国资集团总经理助理,南京市国资集团资产运营中心主任,南京市投资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李桂菊,女,65岁,大专,历任南京市司法局处长、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
    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裁,现任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票0 股;
    陶佩芬,女,59岁,大专,高级政工师,历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日用百货
    部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票26623股;
    傅敦汛,男,56岁,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家用电器商品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18885股;
    陈永刚,男,40 岁,本科,会计师,历任金鹰商贸集团财务部总监、稽核部总监,金鹰商贸集团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蒋伏心,男,54岁,博士、教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教师、副主任、副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创新经济研究院院长,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咨询委员会委员,获江苏省首届科技领军人才称号,持有本公司股票0 股。
    李心合,男,47岁,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博士后,现任南京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副院长,南京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建江苏省委副主委,财政部内部控制专家咨询委员,中国会计协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务学会共同主席,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江西财经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学校兼职教授。兼任苏州固锝、江苏联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持有本公司股票0 股;
    范健,男,53岁,硕士,历任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德法学研究所中方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等职。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法学会副会长、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人大代表,获国务院政府津贴,中国知名法学家。持有本公司股票0 股。
    附件2:法律意见书
    苏永证字(2010)第059号
    致: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所接受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景忠、孙宪超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相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要求,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议程予以公告、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28日在南京市中山陵四方城2号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二楼紫丁香厅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司公告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经公司董事长授权的公司董事陶佩芬女士主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163,954,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四十五点七六(45.76%)。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出席、列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有:
    (1)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163,954,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四十五点七六(45.76%)。
    (2)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验证,上述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未提出新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选举王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王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 审议通过了《选举陈晓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陈晓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审议通过了《选举李桂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李桂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审议通过了《选举陶佩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陶佩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审议通过了《选举傅敦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傅敦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审议通过了《选举陈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陈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7)审议通过了《选举蒋伏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蒋伏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审议通过了《选举范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范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心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李心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未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未通过《选举吴晓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未通过《选举王云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认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景 忠
    孙宪超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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