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获悉,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旅集团")近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暨资产重组相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0]194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首旅集团所持有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及豁免首旅集团对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等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