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王宝清、张希兰、蒋华君、蒋国健、罗时龙、卞华舵、蔺春林、刘金龙、顾江),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签订《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宝清、张希兰、蒋华君、蒋国健、罗时龙、卞华舵回避表决。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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