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及对《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增加 2009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
2010 年 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06),公司定于 2010 年 5 月28 日召开 2009年度股东大会。
2010 年 5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其提议将《关于修订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为: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55,891,07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有限售条件普通股104,476,569股,占40.83%,无限售条件普通股151,414,501股,占59.17%。
拟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55,891,07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无限售条件普通股255,891,070.00股,占100.00%。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拟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目前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04,506,5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84%,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公司《关于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除增加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外,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其他内容都没有变化 。
二、关于对《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相关事项的补充
1、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39376人。
补充后的《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