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0 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汕头市澄海区贫困老年人活动中心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汕头市澄海区贫困老年人活动中心捐赠人民币100万元,该笔款项用于添置该贫困老年人活动中心缺乏的配套设备和设施,改善贫困老年人活动的需求。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梅州市平远县仁居镇贫困乡下学校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梅州市平远县仁居镇贫困乡下学校捐赠人民币100万元,该笔款项用于建设校舍、购置课桌椅及完善学校、学生配套用品等。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潮汕星河基金奖”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潮汕星河基金奖”捐赠人民币100万元,该笔款项用于资助粤东三市优秀贫困学生。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汕头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汕头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该笔款项用于支持汕头慈善事业的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