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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60116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0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于2010年5月26日和6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对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授信15000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提款期1年,单笔业务最长不超过1年,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以招商银行15579217股流通股股权质押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行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志强是本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行的关联方,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已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是以房地产业为主,集金融、商业、高科技、国际旅游、物业管理、餐饮诸领域为一体的综合性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121074.68万元,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此笔关联方授信执行基准利率,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贷款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房地产、金融、商业、高科技、国际旅游、物业管理、餐饮诸领域为一体的综合性投资管理集团公司,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企业,目前经营正常。该集团公司为实现资源多元化配置,在多行业多领域进行投资,是具有综合功能的经济实体,符合本行"服务首都经济"的宗旨。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向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授信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本行资产的独立性,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修订)》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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