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在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公司下属11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公司累计为该等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亿元。
3.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00亿元(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2010255RS004号],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银行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有效期至2011年6月;根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2010-授-019号],公司及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有效期至2012年4月。
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协议有效期内,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授信担保,公司对于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提供授信担保额度
中国银行 招商银行
1 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50,000
2 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3 北京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50,000
4 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
5 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
6 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7 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8 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9 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10 北京北车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 80,000
11 中车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 20,000
合 计 500,000 500,000
在上述综合授信协议有效期内及人民币100亿元的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贷款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授信担保额度。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为子公司在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高效快速发展与依法合规的筹集资金的平衡问题。本次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框架性担保议案的形式对公司对子公司授信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三、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刊发之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00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