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开业验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开业验收的意见函》(苏证监函〔2010〕69号),主要内容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证监办发【2010】5号)的要求,江苏证监局对本公司为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准备情况进行了验收检查。经检查,江苏证监局对本公司为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无异议。 本公司在开展中间介绍业务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稳妥有序推进中间介绍业务。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