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向董事、监事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9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2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曹杰副董事长因公出差,委托倪志敏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倪志敏董事长主持,会议经依法表决,全票通过《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整改报告》(详见www.sse.com.cn)。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 9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