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23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5日以书面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监事五人(徐春生监事因公出差,委托吴兆亮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海平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经核查认为:公司拟签订的《委托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委托协议内容以及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以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