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向董事、监事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2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倪志敏董事长主持,经审议并依法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人倪志敏董事长、曹杰副董事长、刘建伟副董事长、吴文胜副董事长未参加本项议案的表决);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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