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兼并1.由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都万年青”)吸收合并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万年青”)。吸收合并完成后,赣州万年青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于都万年青承继。2.由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金万年青”)吸收合并江西石城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城万年青”)。吸收合并完成后,石城万年青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瑞金万年青承继。3.由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平万年青”)吸收合并乐平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平商砼”)。吸收合并完成后,乐平商砼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乐平万年青承继。4.由九江广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广德”)吸收合并九江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商砼”)。吸收合并完成后,九江商砼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九江广德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