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全新好(000007)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其他 5 9432.93 27.228
2 QFII 1 370.07 1.068
2025-06-30 1 其他 3 8869.58 25.601
2 QFII 2 1330.95 3.842
3 基金 13 22.94 0.066
2025-03-31 1 其他 4 13369.59 38.590
2024-12-31 1 其他 4 13369.59 38.590
2 基金 3 1.44 0.004
2024-09-30 1 其他 5 10986.28 35.560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60108 10.35 12.16 -14.88 1532.22 15858.47

买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20251009 6.93 7.38 -6.10 77.00 533.61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金星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梅园路证券营业部

20250922 6.43 7.05 -8.79 76.75 493.50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金星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梅园路证券营业部

20250217 6.66 6.66 0 58.00 386.28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20240702 4.70 5.21 -9.79 639.08 3003.66

买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20240515 4.08 4.21 -3.09 49.99 203.96

买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阔石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3-10-12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ST全新: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陆波,陈桂,黄国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4-20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1-05-28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ST全新: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3-10-12

处罚对象:

陆波,陈桂,黄国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 2023〕 952 号
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
林街道梅康路 8 号理想时代大厦 6 楼;
黄国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陆波,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桂,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 —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盈利 660 万元至 990 万元。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4 月 29 日,
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 536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
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 2022
年度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未预计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情形,且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5.1.3 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黄国铭、总经理陆波、财务总监陈桂未能恪尽职
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5.1.9 条的规定,
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
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七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
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国铭、总经理陆— 3 —
波、财务总监陈桂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
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
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0 月 12 日

关于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04-20

处罚对象: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 1 —
关于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
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 2 号
28A0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全新”)
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 存在以下违规行
为:
*ST 全新于 2021 年 2 月 2 日、 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平仓减持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减持暨权
— 2 —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 汉富控股通过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客户融资融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ST 全新股份,先
后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 年 9 月 14 日减
持 20,140,100 股、 3,450,500 股、 2,027,000 股。减持后, 汉富
控股持有*ST 全新股份 49,382,527 股,占*ST 全新总股本的
14.25%,对比前次权益变动披露( 2018 年 5 月 17 日)的持股比
例 20.95%,变动比例达 6.7%。 汉富控股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 2020 年修订)》第十三条规定在持股变动 5%时及时停止交
易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截至目前尚未编制并披露相应的权
益变动报告书。
汉富控股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3 条、第 11.8.1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6.2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
处分实施标准》第二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
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汉富控股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
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3 —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4 月 20 日
— 4 —

关于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1-05-28

处罚对象: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 2 号
28A03,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经查明,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存在
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
好”)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汉富控股因客户融资融券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被动平仓,导致减持其持有的全新好股份 20,140,100
股,占全新好总股本的 5.81%。汉富控股未在首次减持上述股份
的十五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比
例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超过 1%。
汉富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3.1.8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6.2 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
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汉富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
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5 月 27 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5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