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0月30日无极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冀石无)应急罚〔2024〕SG-002号),公司因违法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和资格的河北诚达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协调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协调、沟通不到位,致使2023年10月河北诚达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在构筑物工程拆除过程中发生墙体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30万元。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第42之一般裁量基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无极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公司处人民币57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