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天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收到的处罚情况如下:
受罚主体秦皇岛市天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处罚部门青龙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编号及文书青资规罚字【 2020】 403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 2020 年 10 月 14 日
处罚原因未经批准占用 2,308.91 平方米土地建砖混结构房屋
处罚事项
1、责令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 2,308.91 平方米土地; 2、没收非法
占用 124.79 平方米灌木林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3、处以违法
占用灌木林地每平方米 15 元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 8,121.75 元),荒
草地每平方米 10 元罚款(罚款人民币 17,674.60 元),共计罚款人民
币 25,796.3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