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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002926)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25 82758.28 1037.46 118.84 831.90 2.65
2024-04-24 82367.36 867.08 120.46 845.65 1.91
2024-04-23 82523.02 520.03 121.51 851.81 1.10
2024-04-22 82945.53 545.40 121.10 847.72 0.05
2024-04-19 82827.98 759.41 125.28 881.99 7.07
2024-04-18 82712.10 1098.32 119.25 850.28 0.46
2024-04-17 83007.67 1035.37 127.29 901.24 0.18
2024-04-16 83138.97 1095.92 141.63 967.35 5.72
2024-04-15 83044.78 2152.23 146.17 1026.14 10.71
2024-04-12 82889.59 661.53 144.46 1024.24 1.95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3-31 1 其他 7 117144.38 44.626
2 上市公司 1 27283.11 10.394
3 信托 1 9808.13 3.736
4 基金 3 3330.72 1.269
2023-12-31 1 其他 14 117477.11 44.753
2 上市公司 1 27283.11 10.394
3 基金 142 11922.75 4.542
4 信托 1 9808.13 3.736
2023-09-30 1 其他 11 119115.68 45.377
2 上市公司 1 27283.11 10.394
3 信托 1 9808.13 3.736
4 基金 3 2943.91 1.121
2023-06-30 1 其他 18 119098.51 45.371
2 上市公司 1 26194.52 9.979
3 基金 162 13464.26 5.129
4 信托 1 9808.13 3.736
2023-03-31 1 其他 12 118207.75 45.032
2 上市公司 1 27213.68 10.367
3 信托 1 9808.13 3.736
4 基金 2 3492.76 1.331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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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3-10-12 7.35 8.19 -10.26 90.00 661.50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广场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青枫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3-08-03 9.25 9.56 -3.24 170.39 1576.13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锦康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08-02 9.25 9.28 -0.32 100.00 925.00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锦康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2-12-26 6.97 7.70 -9.48 101.00 703.97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广场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广场路证券营业部

2022-12-01 8.14 8.39 -2.98 1000.00 8140.00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分公司

卖方:机构专用

2022-11-04 7.84 7.84 0 285.82 2240.85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岭万昌中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4-04-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刘静芳、张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
发文单位 江苏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刘静芳,张然
公告日期 2024-04-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华西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江苏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刘静芳、张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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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4-04-13

处罚对象:

刘静芳,张然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公告编号:2024-00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1 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0 号,2020 年 6
月 12 日生效)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 6 个月的监
管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上述监管措施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你公司
所享有的有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你公司涉嫌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尽职调查工作涉嫌
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
的相关报告涉嫌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涉嫌执行不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 6 个月的监管措施。
你公司对此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
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
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告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告知书回执》(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传真至我局指定联系
人,并于当日将回执原件递交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同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刘静芳、张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
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关于对郑义、陈庆龄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拟对金通灵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保荐代表人刘静芳、张然采取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 2 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
                                      1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决定对金通灵 2019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郑义、陈庆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
督管理措施。
    公司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加强管理,健全和完善投资银行业务内控
机制,持续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设一流投资银行等要求,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
的责任,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023 年初,中国证监会组织对公司开展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和廉洁从业专
项现场检查。专项现场检查以来,公司正视检查反馈的问题,对投行项目进行了
梳理,立行立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主要包括:一是严肃问责,追究责任。
对相关人员、相关业务、质控及内核部门均进行了问责,并完善内部问责制度,
进一步加强问责力度。二是提高站位,强化意识。公司多次组织各层级人员开展
专题学习、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和专业能力。三是完善分工,健全机制。建立符
合监管要求、适应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各环节业
务流程和制度体系。四是优化队伍,提升能力。更加注重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
管理理念,对相关业务、质控及内核部门负责人均进行了调整,清退了多名专业
能力不达标的业务人员,夯实质量管控人力基础。
    据初步统计,公司 2023 年与保荐业务资格相关的业务收入约为 0.35 亿元,
准确数据以后续公告的公司年度报告为准。该事件对公司 2024 年及以后年份经
营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给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2

华西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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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4-04-13

处罚对象: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公告编号:2024-00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1 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0 号,2020 年 6
月 12 日生效)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 6 个月的监
管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上述监管措施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你公司
所享有的有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你公司涉嫌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尽职调查工作涉嫌
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
的相关报告涉嫌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涉嫌执行不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 6 个月的监管措施。
你公司对此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
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
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告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告知书回执》(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传真至我局指定联系
人,并于当日将回执原件递交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同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刘静芳、张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
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关于对郑义、陈庆龄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拟对金通灵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保荐代表人刘静芳、张然采取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 2 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
                                      1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决定对金通灵 2019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郑义、陈庆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
督管理措施。
    公司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加强管理,健全和完善投资银行业务内控
机制,持续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设一流投资银行等要求,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
的责任,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023 年初,中国证监会组织对公司开展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和廉洁从业专
项现场检查。专项现场检查以来,公司正视检查反馈的问题,对投行项目进行了
梳理,立行立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主要包括:一是严肃问责,追究责任。
对相关人员、相关业务、质控及内核部门均进行了问责,并完善内部问责制度,
进一步加强问责力度。二是提高站位,强化意识。公司多次组织各层级人员开展
专题学习、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和专业能力。三是完善分工,健全机制。建立符
合监管要求、适应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各环节业
务流程和制度体系。四是优化队伍,提升能力。更加注重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
管理理念,对相关业务、质控及内核部门负责人均进行了调整,清退了多名专业
能力不达标的业务人员,夯实质量管控人力基础。
    据初步统计,公司 2023 年与保荐业务资格相关的业务收入约为 0.35 亿元,
准确数据以后续公告的公司年度报告为准。该事件对公司 2024 年及以后年份经
营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给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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