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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300015)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12-03 223149.53 3338.02 85.09 965.80 6.57
2025-12-02 223247.46 2238.14 83.86 964.42 8.08
2025-12-01 225074.89 5759.75 77.56 897.40 1.27
2025-11-28 224828.38 3470.09 79.81 917.85 0.87
2025-11-27 225443.03 3826.00 94.32 1075.28 2.76
2025-11-26 227743.18 9493.24 92.03 1051.93 3.27
2025-11-25 225891.79 5844.25 89.62 1038.73 9.37
2025-11-24 225297.07 8205.21 83.14 960.30 0.21
2025-11-21 246699.69 6512.70 119.35 1395.23 18.20
2025-11-20 249595.70 5632.83 103.68 1234.80 15.12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其他 3 342345.62 43.166
2 基金 48 44257.06 5.580
2025-06-30 1 其他 11 347264.62 43.786
2 基金 703 104718.24 13.204
2025-03-31 1 其他 2 341355.27 43.041
2 基金 105 74939.29 9.449
2024-12-31 1 其他 9 339195.59 42.769
2 基金 571 113836.69 14.353
2024-09-30 1 其他 6 341599.00 43.213
2 基金 155 87193.38 11.030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51113 12.75 12.31 3.57 68.93 878.86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区杨树浦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展鸿路金融中心大厦证券营业部

20251110 12.80 12.47 2.65 85.00 1088.00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区杨树浦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展鸿路金融中心大厦证券营业部

20251030 12.27 12.11 1.32 114.09 1399.88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区杨树浦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51023 12.27 12.27 0 16.50 202.46

买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余溪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20251023 12.27 12.27 0 126.90 1557.04

买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20251015 12.66 12.68 -0.16 134.92 1708.09

买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展鸿路金融中心大厦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1-08-0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郑州爱尔受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处罚((郑)食药监械罚〔2019〕20号)
发文单位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郑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1-08-0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兰州市工商受到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分局处罚(兰城工商处字[2018]第242号)
发文单位 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分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兰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郑州爱尔受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处罚((郑)食药监械罚〔2019〕20号)

x

来源:证券时报2021-08-04

处罚对象:

郑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爱尔眼科 股票代码: 300015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ier Eye Hospital Group Co., Ltd.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 198 号新世纪大厦 3 楼)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一年八月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2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风险提示 ...................................................7
一、政策与市场风险...................................................................................................7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9
四、财务风险.............................................................................................................10
五、内控风险.............................................................................................................11
六、审批及发行风险.................................................................................................11
七、股价波动风险.....................................................................................................12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一、发行人概况.........................................................................................................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7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41
六、未决诉讼与行政处罚情况.................................................................................46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52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55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5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5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60
四、募集资金投向.....................................................................................................61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63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64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6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64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100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100
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102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02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103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03
四、前次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111
五、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113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1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11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114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11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114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11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1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16
三、保荐机构声明...................................................................................................11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11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20
六、董事会声明.......................................................................................................121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4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普通名词释义
爱尔眼科、 公司、
发行人、上市公司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爱尔投资 指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系公司控股股东
发行、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本募
集说明书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华泰联合证券、保
荐人、保荐机构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长沙爱尔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爱尔眼科医院,系发行人分
公司
湖北爱尔 指 湖北爱尔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安徽爱尔 指 安徽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合肥爱尔 指 合肥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沈阳爱尔眼视光 指 沈阳爱尔眼视光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爱尔 指 上海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贵州爱尔 指 贵州爱尔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南宁爱尔 指 南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贵阳爱尔 指 贵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武汉爱尔 指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重庆爱尔 指 重庆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深圳爱尔 指 深圳爱尔眼科医院,系发行人子公司
哈尔滨爱尔 指 哈尔滨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昆明爱尔 指 昆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兰州爱尔 指 兰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长沙佳视 指 长沙佳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山南优视 指 山南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白银爱尔 指 白银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5
南京爱尔 指 南京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许昌爱尔 指 许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资阳爱尔 指 资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普洱爱尔 指 普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淄博康明眼镜 指 淄博康明眼镜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郑州爱尔 指 郑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CB 指 Clínica Baviera.S.A,系发行人子公司
AW 指 AW Healthcare Management, LLC,系发行人子公司
ISEC 指 ISEC Healthcare Ltd.,系发行人子公司
光正眼科 指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524.SZ)
华厦眼科 指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普瑞眼科 指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何氏眼科 指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审核问答》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交易
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卫计委 指 原卫生部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医保局 指 国家医疗保障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1 年 3 月 31 日
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专业名词释义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6
屈光不正 指
当眼调节静止时,外界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后不能在视网
膜黄斑中心凹聚焦,因而不能清晰成像的屈光状态,包括近视、
远视和散光
白内障 指 任何先天性或后天性的因素,引起晶状体混浊使其透明性下降
青光眼 指 一组威胁和损害视神经视觉功能,主要与病理性眼压升高有关的
临床征群或眼病
分级诊疗 指 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
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
飞秒激光 指
femtosecondlaser,是指目前在眼科应用、可以产生近红外波长的
脉冲的激光,用于切割角膜组织以形成角膜瓣与角膜基质层,从
而代替角膜板层刀
全飞秒 指
飞秒激光小切口角膜基质透镜取出术,是应用飞秒激光在角膜基
质扫描形成光学透镜,并将透镜从飞秒激光制作的角膜周边小切
口取出,用以矫正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的一种手术方式
ICL 指
有晶体眼后房型人工晶体植入术,无需切除角膜组织,将 ICL 放
置于眼后房、虹膜与晶状体之间, 可用于矫正大范围的近视、远
视和散光。目前较常应用于高度近视患者
如无特殊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涉及货币均为人民币。
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7
第一节 风险提示
一、 政策与市场风险
(一) 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疗服务行业由于自身特点,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较大,随着医疗卫生体制
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政策方向有
利于医疗服务和社会办医的发展,但存在慢于预期的可能,有可能对公司业务或
盈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同时面临来自公立医疗的竞争和来自社会办医的竞争。一方面部分公立
医院在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规模优势和人才优势,
一直以来处于行业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社会办医数量大幅增加,资
本涌入,推动了社会办医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竞争。如果公司未来无
法在品牌口碑、人才团队、技术实力等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可能会在未来竞争中
损失市场份额。
二、 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 医疗风险
由于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医生水平差异、
医院条件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客观上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
医疗事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就眼科手术而言,尽管大多数手术操作是在显微
镜下完成且手术切口极小,但由于眼球的结构精细,组织脆弱,并且眼科手术质
量的好坏将受到医师水平差异、患者个体的身体和心理差异、诊疗设备、质量控
制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眼科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
( 二) 行政处罚风险
发行人及其下属机构报告期内存在受到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8
人针对相应处罚情况执行了严格的整改措施,包括制定针对性的规范管理制度、
检查规范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要求相关员工反思检讨以及将子公
司所受行政处罚情况与其 CEO 的绩效考核挂钩等。上述措施目前已取得一定的
整改成果。但若整改措施在发行人及下属机构日常经营管理中执行不到位,或是
相关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没有执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则发行人及其下属
机构未来仍可能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对发行人及其下属机构的声誉和
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三) 租赁物业风险
发行人下属医院的房屋主要系租赁取得,租赁物业的经营方式可使公司减少
资本性支出,将更多资金用于购置先进眼科医疗设备和引进优秀人才,有利于提
高整体竞争力。目前,发行人下属各医疗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多数约定了较长
的承租期限,部分租赁合同还包含了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条款。但是,如
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中止或产生纠纷,可能会对相关医院的经营稳定性构成
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 四) 公共关系危机风险
公共关系危机是指危及企业形象的突发性、灾难性事故或事件, 具有意外性、
聚焦性、破坏性、紧迫性等特点。公共关系危机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严重
破坏企业形象,甚至使企业陷入困境。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新媒体
高度发达的今天,某些个体事件可能会被迅速放大或演化为行业性事件,公司可
能因此而受到波及或影响。
(五) 技术及人才风险
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医疗机构的发展起着
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伴随着公司医疗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
理体系也趋于复杂化,对公司诊疗水平、管控能力、服务质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能否吸引、培养、用好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是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关
键性因素。虽然公司在前期已经为后续的发展进行了相应的人才储备,但如果公
司不能持续吸引足够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且不能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面继续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9
进行机制创新,公司仍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人才短缺风险。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一)募投项目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按时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
建设计划。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实施等方面经过
缜密分析和专门机构的可行性研究,但是由于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均是按照现行
情况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后的医疗政策、市场环境等存在不可预计因素,同时在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
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二)新增接诊能力不能得到充分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对公司重点区域医院的新建或迁址扩建。新建/
迁址扩建完成后,相关医院建筑面积、设备及人员配备均将增加,接诊能力将
有所提高。如果未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医院所在地区市场竞争环境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医院的业务经营、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不达预期,可能
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带来的新增接诊能力不能得到充分消化,造成场地、设
备、人员闲置,对相应医院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通过租赁房屋实施募投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湖北爱尔新建项目、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和
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拟通过租赁房屋实施。虽然发行人已就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与出租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均约定了较长的租赁期限,并拥
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若租赁合同到期后未能成功续租,导致发行人
需要对相关医院进行搬迁,或后续租金大幅上涨,导致相关成本费用上升,都
将对医院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0
四、 财务风险
( 一) 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公司作为全球性眼科医
疗机构,经营业绩在疫情爆发之初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尽管后续国内疫情得到较
好的控制,眼科医疗服务需求迅速恢复,但目前海外疫情仍在反复,同时新冠疫
苗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大范围接种尚需较长时间,若疫情未来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出现大规模反弹或发生其他不可预期的变化,则公司经营业绩面临受新冠疫情影
响发生波动的风险。
( 二) 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为 387,257.34 万元,主要系发
行人为完善全球网络布局,近年来先后收购多家境内外眼科医院所形成。如果未
来被并购医院在市场拓展、内部管理等方面受到不利因素影响,导致盈利不及预
期,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三)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资产净额将有所提高,但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股本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
( 四)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但募集资金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
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全面摊薄净资产收
益率与以前年度相比将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
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将产生新增折旧摊销费用。若不能很快
产生效益,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
五、 内控风险
(一) 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连锁经营有利于公司发挥资源充分共享、模式快速复制、规模迅速扩大的优
势,但随着连锁医疗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公司在管理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若公
司扩张速度与管理体系无法形成良好匹配,则公司旗下各医院恐难以实现协同快
速发展,公司业绩增长可能受到影响。
(二) 内控制度执行风险
发行人目前已经建立有一套完整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的执行。但
若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没有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持续的跟踪完
善,相关工作人员在具体业务处理过程中没有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要
求,或者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机构在监管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内控设计或执行缺
陷,则发行人仍可能产生因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合理、执行不力或监督缺失导致
的风险,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 审批及发行风险
(一) 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
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 募集资金不足风险
本次发行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
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2
七、 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发展前景,而且也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重大政策、行业环境、
资本市场走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重要影响因素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
者做出投资判断。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可能涉及的风险。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3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ier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股票代码: 30001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9 年 10 月 30 日
总股本: 5,405,519,339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邦
董事会秘书:吴士君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 198 号新世纪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 0731-85136739
传真号码: 0731-85179288-8039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yeah.net
互联网网址: www.aierchina.com
经营范围:眼科医院的投资和医院经营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
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眼科
医疗技术的研究,远程医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眼科、内科、麻醉科、检
验科、影视像科、验光配镜;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作为专业眼科连锁医疗机构,主要从事各类眼科疾病诊疗、
手术服务与医学验光配镜。
主要产品/服务:屈光项目、白内障项目、眼前段项目、眼后段项目、视光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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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等。
二、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
比例
1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2,326,340 35.48%
2 陈邦 境内自然人 659,300,928 16.00%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77,303,855 6.73%
4 李力 境内自然人 143,238,505 3.48%
5 郭宏伟 境内自然人 89,000,000 2.16%
6 高 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HCM 中国基金 境外法人 63,373,203 1.54%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57,556,813 1.40%
8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境外法人 40,917,530 0.99%
9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926,588 0.73%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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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
比例
10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926,588 0.73%
合计 2,852,870,350 69.22%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爱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462,326,340 股股份,占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5.4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 1) 爱尔投资简介
公司名称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邦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4,338.50 万元
注册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小区 B 区 1 栋 2 单元 4 层 2
号
经营范围
医疗投资、科教文化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
房地产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
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
理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经营该项目)
( 2) 爱尔投资所持发行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爱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462,326,340 股,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88,2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6.03%。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陈邦直接持有公司 659,300,928 股股份,占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 16.00%,通过爱尔投资控制发行人 35.48%的股份,故陈邦直接
及间接控制发行人 51.48%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 1) 实际控制人简历
陈邦先生, 1965 年 9 月出生, 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
湖南大学兼职 MBA 导师、公司创始人,历任长沙爱尔眼科医院副董事长、长沙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副董事长、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董事长。现任爱尔眼科董事长、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2) 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陈邦直接持有公司 659,300,928 股,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累计质押 68,34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37%。
三、 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政策
1、 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疗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对医疗机构履
行部分监管职能。各部门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主要职能如下:
国家部门 主要监管职能
卫生行政管理
部门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统筹
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职责范围
内的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
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
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
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等
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
管理及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定执业药师资格
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制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依职责
监督实施。制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等
医疗保障行政
部门
拟订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
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
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采购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定点医
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
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
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
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
况进行宏观规划和管理等
此外,中国医院协会、中华医学会以及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行业的自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7
律性组织,负责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管理。
行业协会 主要职能
中国医院协会
积极投身医院改革,引领行业发展;制订推广规范标准,强化行业自律;
汇聚专家集体智慧,打造行业智库;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反映行业诉求;
开展医院评价评估,促进行业建设;搭建信息数据平台,服务行业管理;
优化分支机构布局,推动行业进步;实施管理交流培训,提升行业素质;
努力发展单位会员,扩大行业覆盖;强化对外交流合作,满足行业需求。
中华医学会 推动中国眼科医师学术水平的提高;推动眼科学的进步;推动中国眼科界
的国际化进程;推动对眼病患者的优质服务
中国非公立医
疗机构协会
规范和提高眼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依法和依规开展日常诊疗活
动;加强各会员、以及各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眼科非公立医
疗机构的行业自律;维护眼科非公立医疗机构合法的权益
2、 行业监管体制
( 1)医疗机构分类
根据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的差异,我国将医疗机构划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
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
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
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
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 2)医疗机构分级与评审
按照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我国各类医疗机构被划分为一级、二级与三级,并
根据各级医院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情况评审为甲、乙、不合格,医院最高等
级为三级甲等。
针对眼科医院,卫生部于 2011 年 2 月 9 日颁布并实施了《三级眼科医院评
审标准( 2011 年版)》、卫生部办公厅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并实施了《三级
眼科医院评审标准( 2011 年版)实施细则》,对三级眼科医院的评审标准作了详
细规定。
( 3)医疗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关于取消部分医
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除三级医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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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
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
构,应当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其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的检查、评估、
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
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1) 医疗机构管理及社会办医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989.11.29 卫生部 医院分级管理
办法(试行)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2009.03.17
中共中央
委员会、国
务院
关于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
的意见
医疗服务体系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
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
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
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1.09.21 卫生部 医院评审暂行
办法
医院评审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
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
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
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各级医院评审
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
2015.04.23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全面推开
县级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的实
施意见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支持社
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
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加快落实在市场准
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
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
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非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5.06.11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促进社会
办医加快发展
的若干政策措
施的通知
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拓宽投融资渠道;
鼓励具备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通过医
院管理集团等多种形式,在明确责权关系的前提
下,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管理
2015.09.08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推进分级
诊疗制度建设
的指导意见
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
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
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
级诊疗制度
2016.11.01 国家卫计
委
医疗质量管理
办法 明确了医疗质量管理要求
2017.04.01 国家卫计
委
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 明确了医疗机构管理细则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9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17.05.16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支持社会
力量提供多层
次多样化医疗
服务的意见
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
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支持社会办医疗
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合作方,加强资本与品
牌、管理的协同,探索委托知名品牌医疗实体、
医院管理公司、医生集团开展经营管理等模式;
发展医疗服务领域专业投资机构、并购基金等,
加强各类资源整合
2018.06.15
国家卫健
委、国家中
医药管理
局
关于进一步改
革完善医疗机
构、医师审批
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优化医疗机构诊
疗科目登记,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命名,简化医
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
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2018.08.07
国家卫健
委、国家中
医药管理
局
关于进一步做
好分级诊疗制
度建设有关重
点工作的通知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
中,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对
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
头组建医联体
2018.10.01 国务院 医疗纠纷预防
和处理条例 明确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要求
2018.11.01 国家卫健
委
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列表管理制度,对禁
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
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其他
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
疗机构自我管理
2019.06.10 国家卫健
委等部委
关于促进社会
办医持续健康
规范发展的意
见
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推进“放管服”,简
化准入审批服务;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
合作;优化运营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
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2020.06.01 全国人大
常委会
基本医疗卫生
与健康促进法
国家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
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国家采取多种
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
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
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
2020.09.21 国务院
关于取消和下
放一批行政许
可事项的决定
取消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
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
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
2020.11.03 国家卫健 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委
关于取消部分
医疗机构设置
医疗机构批准
书核发加强事
中事后监管工
作的通知
2021.06.03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深
化“证照分离”
改革进一步激
发市场主体发
展活力的通知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覆盖范围
包括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
发、简化诊所设置审批,力争 2022 年底前建立
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 2) 药品、 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管理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20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09.11.09
国家发改
委、卫生
部、人力资
源和社会
保障部
关于印发改革
药品和医疗服
务价格形成机
制的意见的通
知
政府制定公布药品指导价格,生产经营单位自主
确定实际购销价格;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改
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
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
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
各种医疗服务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
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合理制定不同级别医
疗机构和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
2012.05.04
国家发改
委、卫生
部、国家中
医药管理
局
关于规范医疗
服务价格管理
及有关问题的
通知
公布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012 年
版),是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
疗服务收取费用的项目依据
2012.09.03
国家发改
委、卫生
部、人力资
源和社会
保障部
关于推进县级
公立医、院医
药价格改革工
作的通知
取消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 取消药品加
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 通过增加政府投入、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
2014.03.25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计委、人力
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
关于非公立医
疗机构医疗服
务实行市场调
节价有关问题
的通知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凡
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
程序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
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
相同的支付政策
2015.06.01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健委等
关于印发《推
进药品价格改
革意见》的通
知
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
定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
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在调查
药品实际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医保基
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
准
2016.01.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分类
规则
规范医疗器械分类,指导制定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和确定新的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
2016.02.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使用
质量监督管理
办法
明确了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
转让等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定
2016.07.01
国家发改
委、人力资
源和社会
保障部、财
政部
关于印发推进
医疗服务价格
改革意见的通
知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
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医疗
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
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
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逐步理
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
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
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
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
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21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17.04.19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计委、财政
部等
关于全面推开
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工作的通
知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
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2017.05.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召回
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的召回制度
2017.07.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标准
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医疗器械
标准管理体系,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
2017.11.17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经营
监督管理办法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
管理
2018.08.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关于规范医疗
器械产品分类
有关工作的通
知
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产
品分类有关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2019.01.01 国务院
国家组织药品
集中采购和使
用试点方案
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
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
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 60%—70%估算采购
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
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
2019.07.19 国务院 治理高值医用
耗材改革方案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
格:逐步统一全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
码;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实行
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
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

兰州市工商受到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分局处罚(兰城工商处字[2018]第242号)

x

来源:证券时报2021-08-04

处罚对象:

兰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爱尔眼科 股票代码: 300015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ier Eye Hospital Group Co., Ltd.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 198 号新世纪大厦 3 楼)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一年八月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2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风险提示 ...................................................7
一、政策与市场风险...................................................................................................7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9
四、财务风险.............................................................................................................10
五、内控风险.............................................................................................................11
六、审批及发行风险.................................................................................................11
七、股价波动风险.....................................................................................................12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一、发行人概况.........................................................................................................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7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41
六、未决诉讼与行政处罚情况.................................................................................46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52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55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5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5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60
四、募集资金投向.....................................................................................................61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63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64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6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64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100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100
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102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02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103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03
四、前次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111
五、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113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1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11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114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11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114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11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1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16
三、保荐机构声明...................................................................................................11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11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20
六、董事会声明.......................................................................................................121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4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普通名词释义
爱尔眼科、 公司、
发行人、上市公司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爱尔投资 指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系公司控股股东
发行、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本募
集说明书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华泰联合证券、保
荐人、保荐机构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长沙爱尔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爱尔眼科医院,系发行人分
公司
湖北爱尔 指 湖北爱尔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安徽爱尔 指 安徽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合肥爱尔 指 合肥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沈阳爱尔眼视光 指 沈阳爱尔眼视光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爱尔 指 上海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贵州爱尔 指 贵州爱尔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南宁爱尔 指 南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贵阳爱尔 指 贵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武汉爱尔 指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重庆爱尔 指 重庆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深圳爱尔 指 深圳爱尔眼科医院,系发行人子公司
哈尔滨爱尔 指 哈尔滨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昆明爱尔 指 昆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兰州爱尔 指 兰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长沙佳视 指 长沙佳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山南优视 指 山南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白银爱尔 指 白银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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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爱尔 指 南京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许昌爱尔 指 许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资阳爱尔 指 资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普洱爱尔 指 普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淄博康明眼镜 指 淄博康明眼镜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郑州爱尔 指 郑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CB 指 Clínica Baviera.S.A,系发行人子公司
AW 指 AW Healthcare Management, LLC,系发行人子公司
ISEC 指 ISEC Healthcare Ltd.,系发行人子公司
光正眼科 指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524.SZ)
华厦眼科 指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普瑞眼科 指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何氏眼科 指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审核问答》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交易
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卫计委 指 原卫生部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医保局 指 国家医疗保障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1 年 3 月 31 日
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专业名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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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光不正 指
当眼调节静止时,外界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后不能在视网
膜黄斑中心凹聚焦,因而不能清晰成像的屈光状态,包括近视、
远视和散光
白内障 指 任何先天性或后天性的因素,引起晶状体混浊使其透明性下降
青光眼 指 一组威胁和损害视神经视觉功能,主要与病理性眼压升高有关的
临床征群或眼病
分级诊疗 指 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
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
飞秒激光 指
femtosecondlaser,是指目前在眼科应用、可以产生近红外波长的
脉冲的激光,用于切割角膜组织以形成角膜瓣与角膜基质层,从
而代替角膜板层刀
全飞秒 指
飞秒激光小切口角膜基质透镜取出术,是应用飞秒激光在角膜基
质扫描形成光学透镜,并将透镜从飞秒激光制作的角膜周边小切
口取出,用以矫正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的一种手术方式
ICL 指
有晶体眼后房型人工晶体植入术,无需切除角膜组织,将 ICL 放
置于眼后房、虹膜与晶状体之间, 可用于矫正大范围的近视、远
视和散光。目前较常应用于高度近视患者
如无特殊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涉及货币均为人民币。
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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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风险提示
一、 政策与市场风险
(一) 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疗服务行业由于自身特点,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较大,随着医疗卫生体制
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政策方向有
利于医疗服务和社会办医的发展,但存在慢于预期的可能,有可能对公司业务或
盈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同时面临来自公立医疗的竞争和来自社会办医的竞争。一方面部分公立
医院在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规模优势和人才优势,
一直以来处于行业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社会办医数量大幅增加,资
本涌入,推动了社会办医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竞争。如果公司未来无
法在品牌口碑、人才团队、技术实力等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可能会在未来竞争中
损失市场份额。
二、 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 医疗风险
由于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医生水平差异、
医院条件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客观上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
医疗事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就眼科手术而言,尽管大多数手术操作是在显微
镜下完成且手术切口极小,但由于眼球的结构精细,组织脆弱,并且眼科手术质
量的好坏将受到医师水平差异、患者个体的身体和心理差异、诊疗设备、质量控
制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眼科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
( 二) 行政处罚风险
发行人及其下属机构报告期内存在受到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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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针对相应处罚情况执行了严格的整改措施,包括制定针对性的规范管理制度、
检查规范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要求相关员工反思检讨以及将子公
司所受行政处罚情况与其 CEO 的绩效考核挂钩等。上述措施目前已取得一定的
整改成果。但若整改措施在发行人及下属机构日常经营管理中执行不到位,或是
相关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没有执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则发行人及其下属
机构未来仍可能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对发行人及其下属机构的声誉和
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三) 租赁物业风险
发行人下属医院的房屋主要系租赁取得,租赁物业的经营方式可使公司减少
资本性支出,将更多资金用于购置先进眼科医疗设备和引进优秀人才,有利于提
高整体竞争力。目前,发行人下属各医疗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多数约定了较长
的承租期限,部分租赁合同还包含了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条款。但是,如
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中止或产生纠纷,可能会对相关医院的经营稳定性构成
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 四) 公共关系危机风险
公共关系危机是指危及企业形象的突发性、灾难性事故或事件, 具有意外性、
聚焦性、破坏性、紧迫性等特点。公共关系危机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严重
破坏企业形象,甚至使企业陷入困境。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新媒体
高度发达的今天,某些个体事件可能会被迅速放大或演化为行业性事件,公司可
能因此而受到波及或影响。
(五) 技术及人才风险
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医疗机构的发展起着
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伴随着公司医疗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
理体系也趋于复杂化,对公司诊疗水平、管控能力、服务质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能否吸引、培养、用好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是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关
键性因素。虽然公司在前期已经为后续的发展进行了相应的人才储备,但如果公
司不能持续吸引足够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且不能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面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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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机制创新,公司仍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人才短缺风险。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一)募投项目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按时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
建设计划。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实施等方面经过
缜密分析和专门机构的可行性研究,但是由于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均是按照现行
情况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后的医疗政策、市场环境等存在不可预计因素,同时在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
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二)新增接诊能力不能得到充分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对公司重点区域医院的新建或迁址扩建。新建/
迁址扩建完成后,相关医院建筑面积、设备及人员配备均将增加,接诊能力将
有所提高。如果未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医院所在地区市场竞争环境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医院的业务经营、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不达预期,可能
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带来的新增接诊能力不能得到充分消化,造成场地、设
备、人员闲置,对相应医院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通过租赁房屋实施募投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湖北爱尔新建项目、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和
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拟通过租赁房屋实施。虽然发行人已就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与出租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均约定了较长的租赁期限,并拥
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若租赁合同到期后未能成功续租,导致发行人
需要对相关医院进行搬迁,或后续租金大幅上涨,导致相关成本费用上升,都
将对医院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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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财务风险
( 一) 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公司作为全球性眼科医
疗机构,经营业绩在疫情爆发之初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尽管后续国内疫情得到较
好的控制,眼科医疗服务需求迅速恢复,但目前海外疫情仍在反复,同时新冠疫
苗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大范围接种尚需较长时间,若疫情未来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出现大规模反弹或发生其他不可预期的变化,则公司经营业绩面临受新冠疫情影
响发生波动的风险。
( 二) 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为 387,257.34 万元,主要系发
行人为完善全球网络布局,近年来先后收购多家境内外眼科医院所形成。如果未
来被并购医院在市场拓展、内部管理等方面受到不利因素影响,导致盈利不及预
期,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三)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资产净额将有所提高,但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股本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
( 四)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但募集资金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
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全面摊薄净资产收
益率与以前年度相比将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
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将产生新增折旧摊销费用。若不能很快
产生效益,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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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内控风险
(一) 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连锁经营有利于公司发挥资源充分共享、模式快速复制、规模迅速扩大的优
势,但随着连锁医疗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公司在管理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若公
司扩张速度与管理体系无法形成良好匹配,则公司旗下各医院恐难以实现协同快
速发展,公司业绩增长可能受到影响。
(二) 内控制度执行风险
发行人目前已经建立有一套完整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的执行。但
若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没有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持续的跟踪完
善,相关工作人员在具体业务处理过程中没有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要
求,或者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机构在监管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内控设计或执行缺
陷,则发行人仍可能产生因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合理、执行不力或监督缺失导致
的风险,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 审批及发行风险
(一) 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
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 募集资金不足风险
本次发行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
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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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发展前景,而且也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重大政策、行业环境、
资本市场走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重要影响因素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
者做出投资判断。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可能涉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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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ier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股票代码: 30001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9 年 10 月 30 日
总股本: 5,405,519,339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邦
董事会秘书:吴士君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 198 号新世纪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 0731-85136739
传真号码: 0731-85179288-8039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yeah.net
互联网网址: www.aierchina.com
经营范围:眼科医院的投资和医院经营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
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眼科
医疗技术的研究,远程医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眼科、内科、麻醉科、检
验科、影视像科、验光配镜;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作为专业眼科连锁医疗机构,主要从事各类眼科疾病诊疗、
手术服务与医学验光配镜。
主要产品/服务:屈光项目、白内障项目、眼前段项目、眼后段项目、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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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等。
二、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
比例
1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2,326,340 35.48%
2 陈邦 境内自然人 659,300,928 16.00%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77,303,855 6.73%
4 李力 境内自然人 143,238,505 3.48%
5 郭宏伟 境内自然人 89,000,000 2.16%
6 高 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HCM 中国基金 境外法人 63,373,203 1.54%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57,556,813 1.40%
8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境外法人 40,917,530 0.99%
9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926,588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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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
比例
10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926,588 0.73%
合计 2,852,870,350 69.22%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爱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462,326,340 股股份,占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5.4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 1) 爱尔投资简介
公司名称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邦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4,338.50 万元
注册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小区 B 区 1 栋 2 单元 4 层 2
号
经营范围
医疗投资、科教文化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
房地产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
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
理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经营该项目)
( 2) 爱尔投资所持发行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爱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1,462,326,340 股,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88,2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6.03%。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陈邦直接持有公司 659,300,928 股股份,占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 16.00%,通过爱尔投资控制发行人 35.48%的股份,故陈邦直接
及间接控制发行人 51.48%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 1) 实际控制人简历
陈邦先生, 1965 年 9 月出生, 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
湖南大学兼职 MBA 导师、公司创始人,历任长沙爱尔眼科医院副董事长、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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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副董事长、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董事长。现任爱尔眼科董事长、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2) 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陈邦直接持有公司 659,300,928 股,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累计质押 68,34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37%。
三、 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政策
1、 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疗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对医疗机构履
行部分监管职能。各部门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主要职能如下:
国家部门 主要监管职能
卫生行政管理
部门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统筹
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职责范围
内的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
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
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
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等
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
管理及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定执业药师资格
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制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依职责
监督实施。制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等
医疗保障行政
部门
拟订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
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
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采购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定点医
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
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
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
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
况进行宏观规划和管理等
此外,中国医院协会、中华医学会以及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行业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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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性组织,负责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管理。
行业协会 主要职能
中国医院协会
积极投身医院改革,引领行业发展;制订推广规范标准,强化行业自律;
汇聚专家集体智慧,打造行业智库;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反映行业诉求;
开展医院评价评估,促进行业建设;搭建信息数据平台,服务行业管理;
优化分支机构布局,推动行业进步;实施管理交流培训,提升行业素质;
努力发展单位会员,扩大行业覆盖;强化对外交流合作,满足行业需求。
中华医学会 推动中国眼科医师学术水平的提高;推动眼科学的进步;推动中国眼科界
的国际化进程;推动对眼病患者的优质服务
中国非公立医
疗机构协会
规范和提高眼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依法和依规开展日常诊疗活
动;加强各会员、以及各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眼科非公立医
疗机构的行业自律;维护眼科非公立医疗机构合法的权益
2、 行业监管体制
( 1)医疗机构分类
根据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的差异,我国将医疗机构划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
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
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
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
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 2)医疗机构分级与评审
按照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我国各类医疗机构被划分为一级、二级与三级,并
根据各级医院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情况评审为甲、乙、不合格,医院最高等
级为三级甲等。
针对眼科医院,卫生部于 2011 年 2 月 9 日颁布并实施了《三级眼科医院评
审标准( 2011 年版)》、卫生部办公厅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并实施了《三级
眼科医院评审标准( 2011 年版)实施细则》,对三级眼科医院的评审标准作了详
细规定。
( 3)医疗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关于取消部分医
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除三级医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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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
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
构,应当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其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的检查、评估、
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
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1) 医疗机构管理及社会办医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989.11.29 卫生部 医院分级管理
办法(试行)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2009.03.17
中共中央
委员会、国
务院
关于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
的意见
医疗服务体系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
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
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
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1.09.21 卫生部 医院评审暂行
办法
医院评审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
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
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
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各级医院评审
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
2015.04.23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全面推开
县级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的实
施意见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支持社
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
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加快落实在市场准
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
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
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非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5.06.11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促进社会
办医加快发展
的若干政策措
施的通知
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拓宽投融资渠道;
鼓励具备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通过医
院管理集团等多种形式,在明确责权关系的前提
下,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管理
2015.09.08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推进分级
诊疗制度建设
的指导意见
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
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
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
级诊疗制度
2016.11.01 国家卫计
委
医疗质量管理
办法 明确了医疗质量管理要求
2017.04.01 国家卫计
委
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 明确了医疗机构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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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17.05.16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支持社会
力量提供多层
次多样化医疗
服务的意见
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
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支持社会办医疗
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合作方,加强资本与品
牌、管理的协同,探索委托知名品牌医疗实体、
医院管理公司、医生集团开展经营管理等模式;
发展医疗服务领域专业投资机构、并购基金等,
加强各类资源整合
2018.06.15
国家卫健
委、国家中
医药管理
局
关于进一步改
革完善医疗机
构、医师审批
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优化医疗机构诊
疗科目登记,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命名,简化医
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
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2018.08.07
国家卫健
委、国家中
医药管理
局
关于进一步做
好分级诊疗制
度建设有关重
点工作的通知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
中,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对
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
头组建医联体
2018.10.01 国务院 医疗纠纷预防
和处理条例 明确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要求
2018.11.01 国家卫健
委
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列表管理制度,对禁
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
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其他
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
疗机构自我管理
2019.06.10 国家卫健
委等部委
关于促进社会
办医持续健康
规范发展的意
见
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推进“放管服”,简
化准入审批服务;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
合作;优化运营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
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2020.06.01 全国人大
常委会
基本医疗卫生
与健康促进法
国家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
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国家采取多种
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
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
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
2020.09.21 国务院
关于取消和下
放一批行政许
可事项的决定
取消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
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
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
2020.11.03 国家卫健 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委
关于取消部分
医疗机构设置
医疗机构批准
书核发加强事
中事后监管工
作的通知
2021.06.03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深
化“证照分离”
改革进一步激
发市场主体发
展活力的通知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覆盖范围
包括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
发、简化诊所设置审批,力争 2022 年底前建立
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 2) 药品、 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管理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20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09.11.09
国家发改
委、卫生
部、人力资
源和社会
保障部
关于印发改革
药品和医疗服
务价格形成机
制的意见的通
知
政府制定公布药品指导价格,生产经营单位自主
确定实际购销价格;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改
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
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
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
各种医疗服务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
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合理制定不同级别医
疗机构和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
2012.05.04
国家发改
委、卫生
部、国家中
医药管理
局
关于规范医疗
服务价格管理
及有关问题的
通知
公布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012 年
版),是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
疗服务收取费用的项目依据
2012.09.03
国家发改
委、卫生
部、人力资
源和社会
保障部
关于推进县级
公立医、院医
药价格改革工
作的通知
取消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 取消药品加
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 通过增加政府投入、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
2014.03.25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计委、人力
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
关于非公立医
疗机构医疗服
务实行市场调
节价有关问题
的通知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凡
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
程序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
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
相同的支付政策
2015.06.01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健委等
关于印发《推
进药品价格改
革意见》的通
知
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
定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
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在调查
药品实际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医保基
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
准
2016.01.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分类
规则
规范医疗器械分类,指导制定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和确定新的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
2016.02.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使用
质量监督管理
办法
明确了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
转让等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定
2016.07.01
国家发改
委、人力资
源和社会
保障部、财
政部
关于印发推进
医疗服务价格
改革意见的通
知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
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医疗
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
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
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逐步理
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
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
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
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
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21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17.04.19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计委、财政
部等
关于全面推开
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工作的通
知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
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2017.05.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召回
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的召回制度
2017.07.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标准
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医疗器械
标准管理体系,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
2017.11.17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经营
监督管理办法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
管理
2018.08.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关于规范医疗
器械产品分类
有关工作的通
知
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产
品分类有关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2019.01.01 国务院
国家组织药品
集中采购和使
用试点方案
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
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
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 60%—70%估算采购
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
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
2019.07.19 国务院 治理高值医用
耗材改革方案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
格:逐步统一全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
码;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实行
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
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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