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佑岗证券营业部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佑岗证券营业部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十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青枫北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三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分公司
买方:机构专用
来源:证券时报2023-04-20
河南万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陵县税务局城郊税务分局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商宁税简罚[2022]748号),2022年10月13日,河南万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宁陵县税务局城郊税务分局以未按期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处于罚款450元。
来源:证券时报2022-12-30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皇岗缉复(维)决字[2022]0002号),2022年7月1日,发行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以出口货物申报不实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8,000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江口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江口关简违字(2020)0007号),2020年9月15日,发行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江口海关以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