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赤天化(600227)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其他 4 25114.96 19.658
2025-06-30 1 其他 4 25114.96 19.658
2 基金 2 5.67 0.004
2025-03-31 1 其他 4 25114.96 19.658
2024-12-31 1 其他 5 25712.52 20.126
2 基金 4 0.70 0.001
2024-09-30 1 其他 5 26184.39 20.486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20422 3.03 3.25 -6.77 164.00 496.92

买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11123 2.86 3.18 -10.06 330.00 943.80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贵阳中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11123 2.86 3.18 -10.06 123.00 351.78

买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水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贵阳中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11123 2.86 3.18 -10.06 77.00 220.22

买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水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贵阳中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11119 2.88 3.22 -10.56 420.00 1209.60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贵阳中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11118 2.93 3.20 -8.44 220.00 644.60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贵阳中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5-11-12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赤天化: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尹阳,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5-10-14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赤天化: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安全事故处理进展公告
发文单位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傅卓宁,张冰,黄祥,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刘荣志,周光建,周涛垠,唐茂胜,张孝平,董大锤
公告日期 2022-05-19 处罚类型 公开谴责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圣济堂:关于对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发文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4-2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圣济堂: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1-29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圣济堂: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产品格列美脲片被暂停生产、销售的公告
发文单位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赤天化: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5-11-12

处罚对象:

尹阳,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编号:2025-06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1 月 11 日,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矿业)及安
佳矿业矿长尹阳分别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矿安监黔煤执六罚〔2025〕48号、矿安监黔煤执六罚〔2025〕
49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违法事实:11605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范围不清、积水情况不明,
未进行综合探查,对比煤矿提供的 2025 年 10 月份的采掘工程平面图
和2021年9月份的采掘工程平面图,2025年采掘工程平面图中11605
采空区走向长度比 2021 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中缩短了 320m,煤矿未
对 11605 采煤工作面实际采空区范围、积水情况进行综合探查,受
11605 采空区积水威胁的 11607 采煤工作面正在组织回采作业。以上
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煤矿地质工
作细则》第二十二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九条第一项
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
下行政处罚:责令煤矿停产整顿 3 日(整顿煤矿管理团队思想认识和
作风建设,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完善防治水管理工作)、
处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的罚款(¥700,000.00)。对矿长尹阳处人民币肆
第1页
万元整的罚款(¥40,000.00)。
二、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安佳矿业收到本次处罚决定后将按要求尽快全部整改完毕,本次
处罚不会对安佳矿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督促安佳矿业严
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2页

赤天化: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安全事故处理进展公告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5-10-14

处罚对象:

傅卓宁,张冰,黄祥,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刘荣志,周光建,周涛垠,唐茂胜,张孝平,董大锤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编号:2025-061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安全事故处理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安
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矿业)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凌晨 2
时 30 分左右发生一起事故,致一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2025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
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安佳矿业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贵州赤天
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安佳矿业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2)。
近日,安佳矿业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出具的《国家矿
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7·15”其他事故
调查处理的决定》(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处理决定》),以及国家
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和贵州省能源局依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的
处理意见分别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故调查处理决定》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15 日 2 时 33 分,安佳矿业主斜井发生 1 起其他事
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7.25 万元。
(二)事故性质
第1页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1、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1)安佳矿业矿长、法定代表人张冰,安全副矿长黄祥,机电
副矿长傅卓宁,安全副总工程师周光建,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周涛垠,
机电副总工程师董大锤,机电科长刘荣志 7 人,对事故的发生分别负
有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
安全事故及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作出暂停其安全
生产管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30 日的
行政处理,并处以合计人民币伍拾贰万零捌佰陆拾贰元(¥520,862.00)
的行政罚款。
(2)安佳矿业辅助队副队长张孝平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企业管理及安全环保部主管唐茂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的相关规定,对张孝平处以警告,并对张孝平、唐茂胜分别处以
行政罚款,罚款金额合计人民币伍万零伍佰贰拾柒元(¥50,527.00)。
2、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单位处理处罚决定
安佳矿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未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安佳矿业处罚
款柒拾万元(¥700,000.00),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
准化等级由二级降为三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上述《事故调查处理决定》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国家矿山安
全监察局贵州局与贵州省能源局分别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
定对安佳矿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暂扣安佳矿业安全生产
第2页
许可证,暂停有关责任人员个人安全管理从业资格 30 日,并处以相
应罚款。
安佳矿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销售,负责运营贵州安佳矿业有限
公司桐梓县花秋镇花秋二矿(以下简称“花秋二矿”),花秋二矿核
定产能 60 万吨/年。安佳矿业 2024 年末总资产 99,505.86 万元,占
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 20.58%,2024 年度合并抵消前实现营
业收入 2,446.93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1.03%;
2025 年上半年末总资产 106,163.81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未
经审计)的 22.95%,2025 年上半年合并抵消前实现营业收入 2,131.09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未经审计)的 1.89%。
自事故发生以来,安佳矿业已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暂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 10 月 11 日返证。依据《事故调查处理决
定》的处理意见,本次安佳矿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由二级降为三级,
由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暂停
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基于该通知的
特定要求与影响,本次等级降级未对安佳矿业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不
利影响,然而,安佳矿业仍需面临监管力度升级的影响。公司将认真
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第3页

圣济堂:关于对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2-05-19

处罚对象:

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2〕55号 
─────────────── 
 
 
关于对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予以 
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收购交易对方暨现控股股东。 
 
经查明,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4月27日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显示,公司拟向贵州渔阳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渔阳贸易)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贵州圣
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济堂制药)100%股权,交易价格
-2- 
 
为197,000万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7,000万元。2016年9月,圣济堂
制药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圣济堂制药成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根据资产收购交易双方于2016年1月签订的《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于2016年4月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和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渔阳贸易
保证圣济堂制药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至少不低于15,025.73 万元、
21,023.08万元、26,072.37万元。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如圣
济堂制药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由渔阳贸易履行补
偿义务,补偿方式为先以股份补偿,即公司以总价1.00元直接
定向回购渔阳贸易持有的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不足部分以
现金补偿,且补偿股份数不超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100%。 
根据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和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在调整前期会计差错后,圣济堂制药2016
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350.14万元、17,855.66万
元、20,282.37万元。截至2020年末,上述2016年至2018年
的业绩承诺实际完成率分别为62.23%、84.93%和77.79%,3年
业绩承诺的合计完成率为76.44%。其中,2016年、2017年应补
偿部分股份43,184,880股已于2018年10月回购注销;2018年
业绩补偿尚未完成,对应补偿金额为27,835.01万元,折合股份
-3- 
 
数量为64,732,580股。 
另经查明,公司已先后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12月
25日、2020年4月30日向渔阳贸易发函,要求其履行股份补偿
义务,但渔阳贸易称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7,733,356股中已质押
443,326,840股,占其持股的99.02%,且无力偿还融资款,无足
额股份可完成业绩补偿承诺。 
上市公司收购经营性资产是市场关注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
后续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
生较大影响。对公司收购资产约定的业绩承诺履行补偿义务,是
交易对方应当遵守的承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在交易标的
业绩未达标时按约定及时补偿,以弥补上市公司的损失,保护投
资者权益。作为本次资产交易的业绩承诺方,渔阳贸易在标的资
产业绩不达标的情况下,未能按约定履行相关业绩补偿承诺,3
年业绩承诺的合计完成率未达到80%,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影响投资者合理信赖。交易对方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2.23条、第11.12.1条等有关规定。对于本次纪律处
分事项,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
所)纪律处分委员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 号——纪律处分实
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贵州圣济
-4- 
 
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予以
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贵州省人民政
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当事人如对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
止本决定的执行。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应引以为戒,在从事资产交易等
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及时履行公开承诺,
保障上市公司权益,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积极配合上市公司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圣济堂: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2-04-23

处罚对象: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 济 堂                编号:2022-023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 
 
 
 
 
 
2022年4月22日,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济堂制药”)收到贵州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黔药监行罚【2022】1 号),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2年1月27日,圣济堂制药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
销售通知书》黔药监生暂停【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药监局
检查中心于2021年12月23日至25日对圣济堂制药开展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存
在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 2项,一般缺陷8项,圣济堂制药格列美脲片生产
质量管理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要求圣济堂制药
收到通知后立即暂停格列美脈片的生产和销售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产品格列
美脲片暂停生产、销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贵州圣济堂医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产品格列美脲片暂停生产、销售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2年1月27日,本局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国家
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对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生产药品依法查处的通
知》(药监综管函(2022)49号),2021年12月23日至25日国家药监局核查
中心对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评定,
判定当事人格列美脲片生产质量管理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经查,当事人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当事人厂房维护不到位,部分设备清洁不充分,部分工序存在污染和不
同品种交叉污染的风险的行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第
四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当事人未能及时发现留样室中留样品格列美脲片部分批次及长期稳定
性样品出现斑点的情形,未能及时进行调查,不能及时评估风险并采取控制措施,
企业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系统不能有效运行的行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范》第十四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及证据予以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于2022年4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
政处罚告知书》(黔药监罚告〔2022〕5号),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
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厂房维护不到位,部分设备清洁不充分,部分工序存在污
染和不同品种交叉污染的风险,部分批次留样及长期稳定性样品出现花片(有斑
点)等行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七
十一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
款之规定。 
当事人生产的格列美脲片在2022年1月29日被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
室取消集采资格,同时将当事人列入“违规名单”,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情
形符合《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
项“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
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进行处罚。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
员调查取证,主动实施产品召回,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消除影响,符合《贵
 
   
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项、第九条
第(四)项、第九条第(七)项之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减轻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生产的行为违反了《药
品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
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本着实
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
局现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
定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的银
行。到期不缴纳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贵州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
依法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
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三、公司整改情况 
1、圣济堂制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严格按方案确定了工程进度、资金保障、责任人员、纠正与预防措施等事项。于
2022年2月21日完成飞行检查整改报告并向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片剂生
产线GMP符合性检查的申请。3月22日-24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心
派检查组对圣济堂制药进行了片剂生产线GMP符合性检查,3月29日,贵州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心组织专家审评会,对圣济堂制药片剂生产线GMP符合性
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评审并给予通过。 
2、公司将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深刻总结
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对药品生产
环境、药品产品质量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上述行政处罚罚款50万元,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缴纳。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上述罚款50万元
将计入圣济堂制药2022年当期损益,影响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利润50万元,
最终影响请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圣济堂: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产品格列美脲片被暂停生产、销售的公告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2-01-29

处罚对象: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 济 堂                编号:2022-004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产品格列美脲片
                暂停生产、销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圣济堂制药”)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黔药监
生暂停【2022】3 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药监局检查中心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5 日对圣济堂制药开展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缺陷 2 项,
主要缺陷 2 项,一般缺陷 8 项,圣济堂制药格列美脲片生产质量管理不符合《药
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药
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通知圣济堂制药收到通知后立即暂
停格列美脈片的生产和销售。
     要求圣济堂制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开展风险评估和研判,并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前将整改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报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
    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收到通知后,公司按照要求立即暂停格列美脲片的生产和销售并成立专项工
作小组负责整改工作,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圣济堂制药质量管理体
系进行全面复查,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定了纠正与
预防措施、工程进度、资金保障和责任人员等事项,计划 2022 年 02 月 20 日前
完成整改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并交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圣济堂制药立即启动了对相关生产线的整改工作,采取春节不休息等方
式抓紧时间推进具体整改项目,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药监部
门检查确认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力争在 3 月中旬恢复正常生产、销
售。
    3、通过此次整改,圣济堂制药将充分吸取教训,认真分析相关问题和不足,
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产品质量,严格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格列美脲片是公司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GY-YD2019-2)》国联采字〔2019〕1 号中标品种,中标区域为山西、上海、
江苏、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七省(市),三年总采购量为 69,803.28 万片,
目前已供货 77,539.42 万片,已超额完成集采供应量,整改不会对集采承诺供货
造成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2021 年度,圣济堂制药格列美脲片营业收入为 2,006.30 万元(未经审计),
占公司制药业务营业收入的 16.43%,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0.93%。若本次整改顺
利完成及时恢复生产,则对公司 2022 年业绩不造成重大影响;若本次整改未达
预期,未能及时恢复生产,则对公司 2022 年业绩会有一定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本次整改事件的进展情况,如本次整改有变化或
因本次整改导致对公司带来其他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
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5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