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云川公司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白鹤滩镇旱谷地村、法土村部分土地修建白鹤滩电厂供料场旱谷地地质灾害治理7期和临时准备工程1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十七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及《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巧家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就所涉土地进行恢复治理,消除违法状态,并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按照耕地10元/m2及非耕地5元/m2的标准共处以罚款742,986.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