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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5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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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
经查明,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建设)持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沙银行或公司)163,00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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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新华联建设的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 47,277,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二者合
计持股比例为 5.23%,股份来源为公司 IPO 前取得。
2022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1 日,公司先后披露股东被动减
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
银行)根据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华联建设所持股份已通
过集中竞价被动减持。公告显示,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11 月 29
日,新华联建设已累计被动减持 9,200,3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 0.23%。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同时披露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在
公告后 90 日内,新华联建设所持 13,799,700 股公司股份将继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股
东减持进展的公告,新华联建设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12
日期间,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 7,822,7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9%。
此外根据新华联建设出具的说明,新华联建设事先已通过执
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京
74 执恢 35 号),知悉法院裁定冻结新华联建设在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证券账户,将其持有的长沙银
行 2,300 万股股票由质押状态调整为质押状态可售,准许中信证
券以集中竞价方式在司法冻结范围内变价处置前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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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股东新华联建设所持股份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未提前 15 个交易日履行预披露义务,涉及股份达 1,702.30
万股,占比 0.42%,减持股份数量较大,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第 1.4 条、第 3.4.1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等有
关规定。
在规定期限内,股东作出如下异议回复。2022 年 11 月 25
日,新华联建设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
悉,中信证券营业部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4 日累计卖出其所持公司股份 452.30 万股,造成公司
被动违反了减持相关规定。上述股票系其债权人华夏银行根据法
院作出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要求中信证券协助执行而导
致的被动减持,其未收到法院、华夏银行、中信证券等相关方发
来的减持书面通知。此后,其发出书面沟通函,恳请遵守减持相
关规定,但均未被采纳,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12 日期
间继续减持公司股票,导致后续被动减持违规的发生。
针对上述的异议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
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
的公告,新华联建设股份被动减持系华夏银行根据法院作出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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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申请的强制执行,根据上述判决,华夏银行对新华联建设提供
质押的 2,300 万股公司股票折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
偿权。根据新华联建设等相关方提供的材料及说明,其已于事先
知悉法院就上述判决的执行通知书及恢复执行通知书,且中信证
券向其简要说明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因此其应当已于事前
知悉其所持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事项,相关异议理
由不成立。本次纪律处分已酌情考虑减持相关信息披露违规系因
司法执行所致。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
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所作出如下
纪律处分决定: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
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
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
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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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