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先达农业
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先达”)于近日收到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2 月 11 日 19 时 50 分左右,辽宁先达烯草酮车间试生产期间发生一
起较大爆炸事故,造成 5 人死亡,10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200 万元。公
司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1)。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11”安全
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情况
1、《行政处罚决定书》((葫)应急罚【2020】19001 号)主要内容:
本次事故中辽宁先达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
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决定书》((葫)应急罚【2020】19002 号)主要内容:
本次事故中辽宁先达董事长(同时兼任公司董事长)王现全未充分履行《安
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二)(三)(五)项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
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
181,342.46 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事件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全力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增
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坚决杜绝此类违法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