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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发祥转让254万股,占总股本2.5%,受让方: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6.3万股)0.46%、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42.4万股)0.4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3万股)0.3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1万股)0.2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万股)0.24%、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8万股)0.1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万股)0.11%、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1万股)0.1%、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万股)0.1%、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万股)0.0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万股)0.08%、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万股)0.08%、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万股)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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