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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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 用户
问:请问贵公司近两年是否与欧盟国家产生合作关系?
- 万顺新材
答:您好,公司产品有出口欧盟国家,感谢您的关注。
2025-12-29
- 用户
问:除了本次股权交易,旗滨集团与东方资产是否已就旗滨光能的后续发展制定了具体的协同计划(如在融资支持、客户拓展、技术升级等方面)?预计战略协同效应何时能初步显现?
- 旗滨集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旗滨光能引入东方资产旨在为旗滨光能实现多维度协同发展,具体计划包括:治理升级提效、资源对接提速(链接产业链优质客户与技术资源)、资本优化降本(开拓多元融资渠道、降低成本),以及借助其能力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这些协同效应旨在促进旗滨光能加速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市场竞争力。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
2025-12-29
- 用户
问:交易后旗滨集团对旗滨光能的控股比例保持不变。请问公司如何评估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对旗滨光能的控制力与未来战略方向的主导权?董事会席位或治理结构是否会相应调整?
- 旗滨集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旗滨光能的持股比例保持71.22%不变,仍为控股股东,控制权稳定,旗滨光能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近日,旗滨光能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变更、章程修正案的备案,治理结构已为引入战略伙伴进行了对应调整。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
2025-12-29
- 用户
问: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什么?公司及独立董事如何评估该价格的公允性?
- 旗滨集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放弃权利事宜的关联交易(宁海科源向东方资产转让其持有旗滨光能13.75%股权)定价以旗滨光能2025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转让价格为47,345万元(1.07元/1元注册资本)。公司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定价依据合理、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符合旗滨光能发展战略,对旗滨光能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
2025-12-29
- 用户
问:公司回复又回避核心:当前负债率 58.2%(光能 78%),若可转债不能强赎、需兑付 15 亿本金,负债率会飙到多少?会不会断现金流?你扯“内生发展、负债率下降”,但卖资产利润超主业,光能负债率近 8 成,独董买了险会不会松监管?我们的血汗钱押在这高负债上,你倒是说清兑付后的风险,别拿“优化结构”搪塞!
- 旗滨集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可转债已依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触发条件后履行提前赎回决策程序,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回,本次可转债赎回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优化了资本结构,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减少了未来本金和利息支出,降低了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融资能力,提高了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您提及的负债率数据包含行业周期及项目建设阶段性因素,公司光伏玻璃业务将逐步形成稳定现金流回报,整体资产负债率将随经营收益释放而稳步回落。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监督与审议职责,所有决策均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规范执行。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健财务政策,严控负债风险,提升经营质量,以长期稳健的业绩回报投资者。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
2025-12-29
- 用户
问:公司一边宣称回购股份传递信心,一边在转股价5.43元时强赎可转债,与2021年高转股价时的决策截然相反。是否因管理层深知当前业绩依赖非主业收益、主业支撑不足,担心后续股价下跌无法满足强赎条件,才仓促决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股价已经多日下跌,请正面回答。
- 旗滨集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旗滨转债”于2021年发行,2021年10月中旬进入转股期。进入转股期后,强赎条款触发时董事会可以按规定选择提前赎回。公司2021年与2025年面对可转债强赎条款触发时的决策不一致,主要是基于不同时期的行业环境、公司发展阶段、资本运作规划及财务结构情况等多重因素综合审慎判断的结果,两次决策的背景与考量维度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导致决策结果不同,不存在针对股价走势或短期业绩作出仓促决策。公司回购股份是基于对自身长期价值的坚定信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旨在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利益,推动长期稳健发展,积极服务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当前公司业绩受行业周期影响存在波动,但主业核心竞争力未发生根本变化。股价短期波动受多重市场因素影响,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经营,提升核心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全体投资者。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
2025-12-29
- 用户
问:公司转债8次调整转股价格,两次主动下修幅度远超行业常规,从13.15元/股降至5.43元/股,降幅超58%,最新转股价较初始价腰斩,请问频繁下修是否未充分考虑原有股东持股成本?是否通过大幅稀释股权价值,换取可转债强赎以规避偿债压力?公司是否预计可转债到期将无力支付本息?
- 旗滨集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历次调整转股价格均严格遵循《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规则,其中8次调整中的绝大多数调整是因公司分红、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触发的被动调整,属于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常规情形;两次主动下修转股价格,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完全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约定。公司主动下修转股价格,核心目的是在行业周期波动的背景下,激活转股机制,推动可转债转股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这一决策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作出的,绝非刻意规避到期支付本息的情况。提前赎回可转债对股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通常分为短期压力和长期利好。短期来看,可转债持有人集中转股后,会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每股收益短期内会被稀释;同时,转股后投资者可能会将转股持有的股份在短期内抛售,导致股价承压。中长期来看,公司优化了资本结构,节省本金和利息支出,降低了负债率,财务结构更健康,未来再融资能力更强,有利于未来经营和发展。面对主业短期承压的局面,公司正以“强内功、拓增量”为核心发力,一方面通过持续深化技术创新、迭代降本增效策略、优化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强化全流程成本管控等举措夯实主业根基;另一方面有序推进光伏玻璃等新兴业务的产能释放节奏,加快电子玻璃的研发攻坚与市场运营落地步伐,多维度激活经营活力。后续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能力提升,稳步增强主业盈利能力,以扎实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公司始终秉持合规经营、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决策均履行了完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