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4年4月,公司拟3.39 元/股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另外,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双星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为持股平台,除间接持有目标公司45%股份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活动。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知名轮胎制造商,为包括奔驰、宝马、奥迪等在内的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提供配套服务,已实现产品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青岛双星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在各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