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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000792)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3-26 250481.51 3192.68 55.03 890.94 1.02
2024-03-25 252230.63 3405.92 55.70 893.99 2.65
2024-03-22 251895.01 4718.24 53.27 863.51 9.16
2024-03-21 255828.90 3312.02 45.53 758.53 6.33
2024-03-20 256835.93 4660.44 39.52 664.33 0.13
2024-03-19 254975.51 6756.90 40.66 683.09 5.88
2024-03-18 254320.18 8478.28 36.60 624.03 9.94
2024-03-15 253898.16 7431.69 35.87 616.96 7.75
2024-03-14 256072.36 6284.25 28.40 480.53 3.48
2024-03-13 258447.19 4732.68 30.01 513.81 5.39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3-12-31 1 基金 41 8405.39 1.547
2023-09-30 1 其他 9 251337.61 46.263
2 上市公司 1 26621.69 4.900
3 基金 35 7144.20 1.315
2023-06-30 1 其他 10 258321.72 47.549
2 上市公司 1 26621.69 4.900
3 基金 220 14829.52 2.730
2023-03-31 1 其他 10 263929.90 48.581
2 上市公司 1 26621.69 4.900
3 基金 36 7168.40 1.319
2022-12-31 1 其他 14 265492.15 48.904
2 上市公司 1 20832.11 3.837
3 基金 301 20494.19 3.775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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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3-27 15.92 15.92 0 20.00 318.40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卖方:机构专用

2024-03-20 16.81 16.81 0 32.00 537.92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卖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证券营业部

2024-02-27 15.63 15.63 0 30.68 479.53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4-02-20 15.20 15.20 0 31.51 478.95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09-05 18.31 18.31 0 79.74 1460.04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06-07 19.33 19.33 0 30.00 579.9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1-09-28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盐湖股份: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8-12-12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盐湖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进展及化工装置全面恢复生产的公告
发文单位 西宁市湟中县人民政府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8-01-17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盐湖股份:关于化工分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进展的公告
发文单位 海西州安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负责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公告日期 2016-12-2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盐湖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告
发文单位 西宁市人民政府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09-02-27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有关部门相关处罚的提示性公告
发文单位 监管部门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盐湖股份: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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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1-09-28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市监处罚【2021】71 号),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21 年 1 月以来,因部分国际氯化钾价格上涨因素,国内氯化钾价格出现
剧烈波动。公司是最大的国产钾肥生产供应商,年产能超过国产氯化钾总产能的
一半,公司氯化钾销售价格对市场有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经查,公司销售钾
肥产品时,其生产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上调销售价格,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
定》第六条之规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且处以 160 万元罚款。
    公司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
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
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所受行政处罚的事项,不属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5.1 条、第 14.5.2 条、第 14.5.3 条规定
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及衍生品
种无需申请停牌。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业绩造
成重大影响,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整改情况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决定,公司高度重视,已及时缴纳罚款。结合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对公司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
的学习,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钾肥生产企业,今后将
进一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责任和担当,最大限度确保钾肥生产供应基本稳定,保
护国内农民利益和粮食安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大局。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盐湖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进展及化工装置全面恢复生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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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18-12-12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进展
                   及化工装置全面恢复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盐湖海纳安全事故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及部分装置
停车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8-039 号公告)。事故发生后,盐湖海纳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化工装置实施暂时性停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
行调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
    根据西宁市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海纳安全事故结案的批复》和事故调查组
的《事故调查报告》,本事故为一般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 116.63 万元。对盐湖海纳处以 50 万元行政处罚;对相关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
人按照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处分。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
任,严肃查处“三违”现象,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辨识各类风险点,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提升基本能力,夯实安全基础,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
上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各生产装置安全、持续、稳定运行,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二、盐湖海纳化工装置恢复生产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盐湖海纳化工装置停车,但水泥装置未受事故影响,一直正常
生产。截止目前,盐湖海纳化工各生产装置已全面恢复生产,并产出合格产品,
正在逐步提升产能负荷。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

盐湖股份:关于化工分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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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18-01-17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负责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化工分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6 月 28 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化工分
  公司乙炔厂一车间炭黑水处理系统复位工艺管道至炭黑水槽作业时发生乙炔爆
  炸事故,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化工分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根据海西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6.28”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通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主
  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故原因及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直接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分析,最终认定直接原因为:1.部分装置存在设计缺陷,未
  充分考虑装置的危险程度及处置措施;2.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在施工时
  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焊缝质量存在缺陷;3.焊接作业人员未对作业现场进
  行安全确认,存在违章作业。
      (二)事故性质
      经过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损失及处理情况
      事故共造成 4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82.4 万元。根据海西州安监局下发的
  事故处理决定,对化工分公司处以 100 万元行政处罚;对设计、施工、监理等相
  关单位给予相应责任追究;对化工分公司负责人处上一年收入 40%的罚款;对于
  本次事项的其他有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
     三、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公司将深刻汲取“6.28”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事故处
理决定中提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查找安全
生产薄弱环节及管理漏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本能力,夯实安全基础,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全新安全管理体系,通过“6S”、
目视化管理、“TnPM”全员参与生产维护、推进“高风险作业标准化”控制等规
范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各生产装置安全、
持续、稳定运行。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

盐湖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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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16-12-23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安全事故
                          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9 月 18 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海纳”)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
日产 2500 吨水泥生产线电石渣库顶除尘器发生闪爆事故,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西宁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2500t/d 电石渣水泥生产线“9.18”闪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的批复》(宁政
【2016】213 号)及事故调查组出具的《关于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2500t/d
电石渣水泥生产线“9.18”闪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情
况及对公司处理结果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故原因及事故性质
    1.事故发生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分析,最终认定直接原因是:滚筒包胶打磨作业产生的火花
引燃、引爆乙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导致此次事故。
    2.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盐湖海纳 2500t/d 电石渣水泥生产线“9.18”闪爆事故是一起违
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伤亡及损失
    事故共造成 7 人死亡,8 人受伤(受伤人员现已治愈出院),事故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 996.544 万元。
 三、事故对公司处理情况
    1.给予盐湖海纳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对盐湖海纳水泥装置的 4 名主要负责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盐湖海纳总经理,给予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
由公司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对盐湖海纳安全副总经理、生产部长、安环部副部长等有关事故责任人给
予行政撤职处分。
    四、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
任,严肃查处“三违”现象,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辨识各类风险点,强化风险管控,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2 日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有关部门相关处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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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09-02-27

处罚对象: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有关部门相关处罚的提示性公告
    
    接公司通知,由于公司销售部门在2008年部分销售期间,未及时严格履行监管部门制订的氯化钾销售临时指导价格(公司氯化钾售价超出指导价),监管部门对公司2008年进行了500万元的相关经济处罚。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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